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按照学校安排,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,共三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开始正常上班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部门要按照校园安全“网格化”管理规定,自查门窗、水电,做好安全四防自查工作。同时,针对季节转换,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。有关部门要关注网络安全,把控舆情信息。
二、学生要对回家、出行、留校的学生做好各项安排,特殊强调好安全问题。同时,加强实习学生安全管理。
三、各岗位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、认真巡视、履职,做到面对面交接班,避免漏岗、空岗事件发生。如遇突发事件,按流程及时上报妥善处理。
四、学校公务用车全部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统一管理,停放在学校指定车库中,不允许任何违规用车,车辆钥匙一律由所在部门处长保管。
五、教职员工假期出行要注意安全,并履行正常请假手续,同时,确保假期通讯畅通。
六、各部门要提示师生宣传“绿色清明”,倡导“文明祭祀”。